中医中药网
首页 --> 中医信息 --> 中医新闻 --> 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

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了规范。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了规范。

《指南》明确,医养结合机构设置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机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应相应地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指南》规范医疗服务管理,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医疗康复服务管理、感染防控管理、病历管理等提出要求。指出应当按照《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国家发布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分级护理管理制度,制定合理、规范的诊疗护理服务流程,建立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护理管理目标;按照《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建立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及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按照《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等行业标准,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指南》还分别在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和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两方面对养老服务管理进行规范。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管理局  医养结合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江苏扬州市中医院举办举办中西医结合诊疗胃肠病学习班        下一篇:全国首家抗疫文献馆揭牌

>> 返回中医新闻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03-2018 zhz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010-87876186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投诉电话:010-87876186 举报邮箱:tousu@zhzyw.org
版权所有:中医中药网
中医保健
中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