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网
首页 --> 孕产妇疾病 --> 妊娠合并糖尿病 --> 孕妇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

孕妇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

终止妊娠 糖尿病患者并发严重心血管疾病,肾功能衰竭或增生性视网膜炎者,宜及早终止妊娠。非孕者应严格避孕。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原则:

(一)妊娠期

1.终止妊娠,糖尿病患者并发严重心血管疾病,肾功能衰竭或增生性视网膜炎者,宜及早终止妊娠。非孕者应严格避孕。

2.加强产前检查,由产、内科共同监护,控制血糖在6.11~7.77mmol/L(110~140mg/dl)之间。

3.饮食控制  每日热卡以30kcal/kg体重计算,适当限制食糖摄取量,以保证血糖控制在上述水平,使整个孕期体重增加约小于11kg。

4.胰岛素治疗  适用于饮食控制血糖不满意者,空腹血糖大于5.8mmol/L(100mg/dl)可加用胰岛素治疗。妊娠期不可口服降糖药,以免药物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导致胎儿畸形。

(二)分娩期

1.35周左右住院待产,根据胎儿大小、胎儿成熟度及胎盘功能综合考虑选择分娩时间和方式。一般血糖控制良好,妊娠期无合并症,胎儿正常,可在孕37~38周左右终止妊娠。

2.病情严重,胎盘功能不良,巨大儿,胎位异常等,一般在36周左右,考虑剖宫产。

3.临产与剖宫产手术,停皮下注射,改静脉滴注,术前3h停止单用胰岛素,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分娩过程中严密监测产程血糖值动态变化。

4.阴道分娩者临产后用胎儿电子监护仪监护,如发生急性胎儿宫内窘迫、产程进展缓慢或停滞应行急症剖宫产术。

妊娠合并糖尿病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264942(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孕妇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  妊娠合并糖尿病 免费索取妊娠合并糖尿病资料

上一篇:妊娠合并糖尿病怎么办        下一篇: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 返回妊娠合并糖尿病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03-2012 zhz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010-87264942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投诉电话:010-87264942 举报邮箱:tousu@zhzyw.org
版权所有:中医中药网
中医保健
中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