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青光眼,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特征就是眼内压间断或持续性升高的水平超过眼球所能耐受的程度而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失明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可完全失明。青光眼属双眼性病变,可双眼同时发病,或一眼起病,继发双眼失明。
以下是青光眼引起原因的详细介绍:
正常眼压及影响眼压的因素:眼球内容物对眼球壁所施加的压力称为眼内压(简称眼压)。维持正常视功能的眼压称正常眼压。在正常情况下,房水生成率,房水排出率及眼内容物的体积处于动态平衡,这是保持正常眼压的重要因素。如果这三者的动态平衡失调,将出现病理性眼压。我国人正常眼压值绝大多数是在1.33~2.79kpa(10~20mmHg)之间,超过3.19kpa(24mmHg)者为病理现象,介于2.79-3.192kpa(21-24mmHg)为可疑病理眼压。但是有4.55%的正常人眼压超过3.192kpa(平均值±3个标准差)而没有青光眼状态,换言之,这些人的眼压虽然超过一般正常人的高限,视神经却未遭受损害。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数值作为划分病理性眼压的标准。将眼压分正常、可疑病理及病理三个范围比较合适。
病理性眼压的范围:如果房水通道的任何部位受阻,将导致眼压升高。正常人在一天24小时内眼压有以轻微的波动,一般傍晚最低,夜间休息后眼压逐渐上升,至清晨醒前最高,起床活动后又慢慢下降,眼压波动范围不超过0.665kpa(5mmHg),双眼眼压也基本相等,或差别不大。如24小时眼压差超过1.064kpa(8mmHg),最高眼压超过2.793kpa(21mmHg)或双眼眼压差大于0.665kpa(5mmHg)时,应视为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
高眼压、视盘微循环障碍是引起青光眼性视盘凹陷症、视野损害的主要原因。高眼压虽然是青光眼损害的重要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在临床上,有些病人眼压虽已超越统计学的正常高限,但经长期观察,并不出现视盘和视野损害,称为高眼压症。也有少数病人的眼压在正常范围或临界值,而视盘和视野损害已十分明显,这种类型的青光眼。称为低眼压性青光眼(low-tension glaucoma)或低临界压青光眼(low-critical glau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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