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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治疗方案

病毒性肝炎目前还缺乏可靠的特效治疗方法。治疗时应根据不同病原、不同临床类型及组织学损害区别对待。各型肝炎的治疗原则均以足够的休息、营养为主,辅以适当药物,避免饮酒、过劳和损害肝脏药物。
显示其能提高肝胶原酶活性,抑制Ⅰ、Ⅲ、Ⅳ型胶原合成。Y干扰素在体外试验抗纤维化作用明显,有待更多临床病例证实。秋水秋碱因毒性大临床少用。 

       

(4)抗病毒治疗:目的是抑制病毒复制减少传染性;改善肝功能;减轻肝组织病变;提高生活质量;减少或延缓肝硬化和HCC的发生。符合适应针者营业员进行抗病毒治疗。 

         

1)干扰素α: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它主要通过诱导宿主产生细胞因子起作用,在多各环节抗病毒包括阻止病毒进入细胞,降解病毒mRNA,抑制病毒蛋白转录,抑制病毒增强子活性,抑制病毒包装等。干扰素疗效与病例选择有明显关系,以下是有利于干扰素疗效的因素:肝炎处于活动期,ALT升高;病程短;女性;HBV DNA滴度低;HCV非1b基因型;组织病理有活动性炎症存在等。分段①IFN—α治疗慢性乙型肝炎:适应证:有HBV复制(HBeAg阳性及HBV DNA阳性)同时ALT异常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用IFN—α:a、血清胆红素>正常值上限2倍;b、失代偿性肝硬化;c、有自身免疫性疾病;d、有重要器官病变(严重心、肾疾患,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以及神经精神异常等)恩。治疗方案(成年):每次3MU—5MU,推荐剂量为每次5MU,每周3次,皮下或肌内注射,疗程4—6个月,根据病情可延长至1年。亦可采用诱导治疗,即治疗头15天—3个月每天注射一次,后改为每周3次,至疗程结束。IFN—α的不良反应:a、类流感综合征,通常在注射后2—4h发生,可给予解热镇痛剂等对症处理,不必停药。b、骨髓抑制,表现为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当白细胞计数<3.0×109/L或中性粒细胞<恩1.5×109/L,或血小板<40×109/L时,应停药。血象恢复后可重新恢复治疗,但需密切观察。c、神经精神症状,如焦虑、抑郁、兴奋、易怒、精神病。出现抑郁及精神症状应停药。d、失眠、轻度皮疹、脱发,视情况可不停药。出现少见的反应如癫痫、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炎和心率失常等时,应停药观察。e、诱发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风湿性关节炎、Ⅰ型糖尿病等,亦应停药。长效干扰素(聚乙二醇化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目前处于临床验证阶段,初步结果显示其抗病毒效果效果优于普通干扰素。分段②IFN—α治疗丙型肝炎:适应证:血清HCV RNA阳性和/或抗HCV阳性,伴ALT升高者。联合利巴韦林可提高疗效。治疗方案:IFN—α 3MU/次或组合干扰素9—15ug/次,3次/周,或长效干扰素180ug/次,1次/周。疗程4—6个月,无效者停药;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利巴韦林0.5g/次,2次/d,疗程3—6个月。用药期间少数病例可发生溶血性贫血。孕妇禁用,用药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应避孕。 

       

2)拉米呋啶:是一种逆转录酶制剂,具有较强的抑制HBV复制的作用,可时HBV DNA水平下降或转阴、ALT复常、改善肝组织病变。其作用机制是竞争性抑制HBV DNA聚合酶,及参与到HBV DNA合成过程中阻止新链合成。拉米夫定虽然可抑制病毒复制,但与其他抗病毒药一样不能清除细胞核内cccDNA,停药后cccDNA又启动病毒复制循环。 适合治疗对象: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年龄大于12岁,ALT高于正常,胆红素低于50umol/L,并有HBV活动性复制:a、HBeAg阳性,HBV DNA阳性;b、HBeAg阴性,抗HBe阳性,HBV DNA阳性者,考虑有前C区变异情况有适于治疗。剂量为每日100mg,顿服。疗程:至少1年,然后根据疗效来决定继续服药或停药。不适合治疗对象:有自身免疫性肝病,遗传性肝病,骨髓抑制,明显心、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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