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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证指南医案》卷四 积聚

积聚之症各殊。治法亦迥别。案中皆泛泛之方。治积聚之法。未及百分之一。学人宜广求之。
; 盖阴主静。不移即主静之根。所以为阴也。可容不移之阴邪者。自必无阳动之气以旋运之。而必有阴静之血以倚伏之。所以必藉体阴用阳之品。方能入阴出阳。以施其辛散温通之力也。又云。初为气结在经。久则血伤入络。辄仗蠕动之物。松透病根。是又先生化裁之妙。于古人书引伸触类而得。若夫荟肫之去热滞芥蛤之。豁凝痰不过为先生用古处也。案中积症。第见伏梁。不能尽备。然宋时诸贤。于五积九积治法。载在书籍者颇多。大略消补兼施。并以所恶者攻。所喜者诱尔。业医者。自当知之稔也。(姚亦陶)

徐评 积聚之症各殊。治法亦迥别。案中皆泛泛之方。治积聚之法。未及百分之一。学人宜广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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