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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下发《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信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缓解百姓“看病烦”与“就医繁”。

《实施意见》针对就医、挂号、住院、查询等方面的“不求人”,提出了保障措施。在就医方面,各级各类医院要公开临床、医技科室名称,公开专家姓名、专长、出诊时间;在挂号方面,二级以下医院要通过“健康龙江服务平台”和各医院门户网站、手机终端等渠道,全部实现网上预约挂号,专家号源网上开放比例达到100%,预约诊疗、预约检查时段精确到1小时以内;在住院方面,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入院准备平台,为患者提供床位预约、入院交费、入院前检验检查预约“一站式”服务。设置出院服务平台,提供出院费用结算、出院小结、发票打印、病历复印等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看病不求人”目标任务未能落到实处的医院,给予院长约谈、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加大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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