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网
首页 --> 中医信息 --> 中医新闻 --> 进出境中药材实施检疫监管

进出境中药材实施检疫监管

根据《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入境中药材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并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允许进境中药材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以及产品种类。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日前公布《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进出境中药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疫体系和溯源管理制度,并配备检疫管理人员,检验检疫部门将对相关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和诚信管理。

根据《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入境中药材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并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允许进境中药材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以及产品种类。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出境中药材和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对出境中药材实施检疫监管,经检疫合格或者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出境。

《办法》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境中药材实施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通报,并决定采取禁止进境或者出境、就地销毁等措施。对未报检、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按检疫审批规定执行,或报检中药材与实际不符,未经检验检疫部门许可擅自将进境中药材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擅自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识或标志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伪造、变造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相关违法情形,将对进出境中药材货主或其代理人予以处罚。(中国中医药报)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  中药材监管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中药约占省级药店联盟总销售额四成        下一篇:王国强:强化妇幼领域中医药应用

>> 返回中医新闻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相关链接
    无相关新闻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03-2012 zhz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010-87876186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投诉电话:010-87876186 举报邮箱:tousu@zhzyw.org
版权所有:中医中药网
中医保健
中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