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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里攻下法立论依据

阳明胃肠传化水谷,需要不断地受纳、传导和排泄,推陈致新,宜通而不宜滞,宜降而不宜逆,始终保持“胃实而肠虚”、“肠实而胃虚”的泻而不藏、动而毋静这一通降下行、节律有序的虚实更替生理状态。

通里攻下法为邪传于里、阳明里实内结病变的首选方法。

阳明内结是指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病邪不从外解,邪热、积食、宿滞互结于足阳明胃与手阳明大肠的病变。

阳明胃肠传化水谷,需要不断地受纳、传导和排泄,推陈致新,宜通而不宜滞,宜降而不宜逆,始终保持“胃实而肠虚”、“肠实而胃虚”的泻而不藏、动而毋静这一通降下行、节律有序的虚实更替生理状态。这里所说的通,就是通畅;降,乃是下降。饮食物由食道人胃,经胃受纳、腐熟后下传肠腑,在这一过程中,胃肠必须保持通畅状态,才能使食物消化后的食糜、食物残渣等的运行通畅无阻,故维持其和通顺畅的状态则直接有利于胃肠之气的推动作用。胃肠的运动特点是泄降,才能使食物腐熟、消化后向下传送至魄门。通与降的含义固有不同,但二者关系至为密切。有通,才能保持和降;有降,则促进通调。通和降乃互为因果,相辅相成,从而维持着阳明胃肠的正常生理活动。所以,胃肠功能恒常无恙,每用“以降为顺”、“以通为和”加以概括。

因此,禀阳偏盛之人,酗酒过度,酣兴不懈,或偏嗜肥甘厚味、辛辣炙博之物,积热于中,胃肠乏调,失于清疏冲和常态,一旦外邪犯表,传化入里,病邪深入阳明,致所摄入的水谷不能正常地消化腐熟、吸收、传导,当化者不化,应生者不生,该排泄者不得排泄,于是宿食留积,胃肠满实,且在胃则胃实,在肠则肠实,胃肠功能交替失职。复因邪热与胃肠内的宿食、糟粕交相搏结,甚或形成燥屎,阻塞不下,腑热熏灼,津伤化燥,遂成一派热实内结之病理变化。张仲景将这一病理状态高度概括为“胃家实”三字。《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明确指出:“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胃家实”既指出了阳明病的病位在胃肠,也确定了阳明病的病性是热实。因此,经文揭示了阳明病的主要特征,突出了阳明病的病机重点在于实。“胃家实”不仅是阳明病的辨证焦点,且是论治的关键,故当视其证势缓急,或峻下、或轻下、或缓下,总以泻下里实为要则。

诚然,阳明病乃正邪交搏的极期阶段,由于邪盛正旺,机体激发全部抗病力量与邪相争,邪势与抗力两相俱盛,因而功能亢奋,代谢活动亢进,机体反应性增强,发生一种阳热亢盛、津液受劫、化燥成实,以里热实证为特征的病理变化。此若平脉辨证,针对病机,往往一下而就。如果因循失治,坐失良机,致腑浊不下,热实结聚于里,失下夺外泄之路,则燥热燔灼,焚津灼液,汲耗真阴,而阴愈伤必热愈炽,其燥坚里结愈甚,遂之阳热亢极,真阴欲竭。对此,自应刻不容缓,当机立断,主以泻阳救阴,釜底抽薪,变峻下热实法而为急下存阴法。诚如《伤寒论后条辨》所说:“此等之下,皆为救阴而设,不在夺实。夺实之下可缓,救阴之下不可缓。”

随着通里攻下法的广泛运用,泻下的意义也已超出通下腑实的范畴。《温疫论》精辟地论述“可下者(如唇焦燥裂,口臭口渴,鼻如烟煤,潮热谵语,心烦懊,脘腹痞满,大便秘结,热结旁流等)约三十余症,不必悉具”,可结合脉象、舌象,全面考虑通里泻下法的运用。同时,提出“因邪热而致燥结,非燥屎而致邪热”的论点,故泻下的目的在于攻逐邪热,“殊不知承气本为逐邪而设,非专为结粪而设也。必俟其结粪,血液为热所抟,变证迭起,是犹养虎遗患”。从而突破须有燥屎结聚方可应用攻下法的一般规律。换言之,邪热炽盛,必致津伤肠燥,燥屎内结;其燥屎不去,邪无出路,热不外达,则更耗津灼液。明确邪热燔灼为本,燥屎结聚为标,主以下法的关键乃是针对邪热之变,亦即只有适时运用通里泻下之法,直达病所,将其邪热直接、迅速地排出体外,方能顿挫邪势,逆转病机,达到未雨绸缪,弥祸于机先,避免阴亡水竭之变。

需要指出的是,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万物所归,不仅是宿滞糟粕聚积之所,且积饮、浊水、凝瘀尤易容纳胃肠,盘踞不去。一旦邪热内陷,蕴蒸不解,酿成水热互结、血热相搏,抑或水饮凝聚,郁而化热,聚结成实者亦屡见不爽。无疑地均当从通里泻下入手,因势利导,泻热逐水、破瘀下热、荡逐水饮外泄。

据此足见本法的应用范围甚广,无论何种病证,一旦发生阳明热实诸病理变化,出现高热、神昏、腹满疼痛等候,即应速投本法,在清涤胃肠,泻热泄实的基础上,复收退热、苏神、止痛良效。无怪乎《温热逢源》说:“热结胃肠,得攻下而解者十居六七。”

显然,使用本法意在祛邪,既不宜迟,亦不可过早,总以缓急适中,及时为要。特值邪势猖獗,证情危急重笃之际,选投通里泻下诸剂务须有胆有识,药量恰当,宽柔相济,一下而就,切忌瞻前顾后,惟恐便溏不止,只要邪结下泄,其泻遂已。假如便下热臭,可再服一至二剂,以防里结未清,邪滞复聚。

然而,对于外感初始,表证未解;邪虽陷里,尚未成实;虚寒泄利;肾虚喘促;阴枯痉厥;寒湿发黄;暴脱神昏等,切不可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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