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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助力医改惠民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山东省将“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改善民生35件实事之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山东省将“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改善民生35件实事之一,围绕深化医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中医药参与医改的力度,走出一条既有效、又低廉,既受群众欢迎、政府又支付得起,既符合国家要求、又有山东特色的医改道路。

政策上大力扶持 财政上加大投入

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在全省深化医改动员大会上,专门强调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要求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好。近几年,山东牢牢抓住深化医改重大机遇,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改革公立医院,使之向中医药倾斜,突出中医药特色;对中医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建设标准化的县级中医医院;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推广应用中医药服务;将中医治未病纳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强化基层中医药的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的报销比例;在医疗机构补偿中,各级财政普遍提高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位补助标准;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鼓励基层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对中医药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补偿倾斜。

山东省政府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大幅增长,去年一年,山东省财政投入近一亿元,支持20余所县级中医医院、12个地市级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山东省还明确今后此项经费每年按10%的比例递增。

各地纷纷把中医工作放到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纷纷出台促进和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出台的医改政策措施中,几乎都在增加财政投入上明确了要求。如经济欠发达的济宁市明确提出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财政性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继续将中医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合理安排中医专项经费。截至2012年底,济宁市各级财政累计对各级中医医院投入5000余万元,较2011年增加99.6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师承教育、临床人员培训、治未病等项目,中医药服务能力显着提升。注重内涵,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与专科发展,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培养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和青年中医人员,同时大力促进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如为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先后实施了“2331”工程、“5155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百千万人才工程”,对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起到了关键性作用。2012年,启动实施中医药名医工程,以提高带动能力,同时为冲击国医大师、两院院士造就后备人才。

同时,各地也推出了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项目。如济南市开展“薪火传承231工程”,济宁市启动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首批设立20个传承工作室,枣庄开展读典用典活动,临沂通过名师传带方式,形成了中医临床骨干培养“多带一”、临床经验传授“一带多”的基层中医人才培养新途径。实行“多带一”,即通过开展“中医药专家进基层活动”等帮扶工作,由多位专家带教一名培养对象;实行“一带多”,即通过举办中医学习班,由一位老师带教多名学生。

以创建国医堂为抓手 放大医改惠民效果

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很多地市尝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国医堂,即将基层医疗机构的各个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集中设置,形成具有浓郁中医药文化氛围、以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提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综合服务的相对独立区域。在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中医药方法的运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国医堂都有相应的标准。临沂市已建设完成国医堂102处,占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56%,覆盖农村人口479万。

各地将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特别是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住院和门诊统筹补偿范围。同时,提高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合农民应用中医药的补偿比例,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等。由于中医药物美价廉,这些鼓励措施既让传统中医药在农村焕发出新的活力,又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政府有限的财政支出发挥更大的功效,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健全体系 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近几年,山东以乡村为重点,以综合医院、公卫机构和社区为补充,提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三个“全覆盖”:向乡镇全覆盖,向社区全覆盖,向村组全覆盖。

首先强化“龙头”,充分发挥省市级中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对省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进行建设,为大部分乡村和社区卫生机构配备基本的中医药诊疗设备,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村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同时,全面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在全省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了中医管理科和门诊中医科,住院部设立了不低于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房,在公立综合医院初步形成了中西医并重的工作局面。

其次巩固“枢纽”,着力增强乡镇卫生院中医服务功能。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业务用房、设备和人员的“三配套”。同时,不断加强中医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市中医业务骨干到各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有效提高了基层中医管理水平和中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规范化建设工作,突出卫生院中医科的特色和优势,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成为了农民普遍欢迎的科室。

最后夯实“网底”,完善村卫生室中医工作职能。把村卫生室作为中医网络建设的重点,大力推进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村卫生室基本达到了“三室”、“六有”的标准,30%的村卫生室设有中药柜,配备了常用中草药和中成药,对95%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制定了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编印了《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乡村两级医务人员人手一册,济宁市等地启动“百乡(镇)千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推进基层中医药普及。目前山东省大多数乡村医生都能够用中西医两法诊病治病,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服务,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广泛赞誉。

目前,山东省已形成以山东省中医院为中心,以区县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国医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了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中医医院改革 等级评审稳步推进

对于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山东省围绕取消“以药补医”,在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投入补偿机制、收入分配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同时在解决“以西补中”的问题上有所突破。济宁市在探索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中,积极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率先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让群众真正享受医改成果;该市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统一住院起付线及补偿标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达50%~70%,其中中医医院报销补偿比例相应上浮5%~15%,报销封顶线达人均8万元。住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和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相应提高10%~15%,住院患者的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90%。而且医保中对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药监部门批准的治疗性中药院内制剂不设自付比例,予以100%报销。通过提高报销比例,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自付部分,让群众在“看得起病”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该市还一直在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单病种限价等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各地中医医院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鼓励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的激励机制。中医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试点逐步展开,中医临床路径总数近100个。

山东省全面开展了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各地中医医院牢牢抓住这次机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医院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学科建设得到加强,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中医医疗机构,有力促进了各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等21家中医医院通过了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其中三甲医院19家,三乙医院2家。

中医药文化建设百姓得实惠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把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和中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将2012年确定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年,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年系列活动。活动以弘扬中医药文化为主题,以“齐鲁名中医”宣传活动、扁鹊中医文化节、道地药材文化节、中医膏方节、中医药知识技能大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中医药书画大赛、中医药摄影大赛、感悟“大医精诚”演讲比赛、山东中医药历史文化馆建设项目等10项活动为载体,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发扬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使群众进一步认识、选择中医药并从中受益。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推出各种中医药文化大餐,便民利民惠民,增强了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通过科普讲座、义诊咨询以及在电视、网络等开设中医药文化科普专题、专栏等,加大了中医药知识推广与普及的力度。

山东省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与健康养生资源丰富、品质高端的优势,挖掘、整理和传承扁鹊等古代名医和齐鲁医学的中医药优秀文化,打造并形成山东省中医药优秀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结合,促进中医药与旅游两大产业融合发展。如枣庄市在台儿庄古城景区建设中医文化展览馆,泰安市将中医药发展和泰山旅游有机结合,使游客在畅游之际,在中草药种植、养生园内,采摘中药、品尝药膳、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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