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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签署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备忘录

9月21日,第十四次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在韩国首尔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率团出席,并与韩国保健福祉部保健医疗室长权德喆签署《第十四次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备忘录》。

9月21日,第十四次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在韩国首尔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率团出席,并与韩国保健福祉部保健医疗室长权德喆签署《第十四次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继续在促进中韩传统医学学术与人员交流、开展国际组织平台合作、推动传统医药产品标准化,加强传统医学应对传染性疾病、人口老龄化、防治慢性疾病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闫树江表示,中韩两国在传统医学研究方面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应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传统医学在公共卫生中发挥更多作用。会谈期间,双方共同回顾了第十三次中韩传统医学协调委员会会议以来在传统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国际组织平台以及科研机构间的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规划财务司,中国中医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及韩国驻中国使馆,韩医学研究院,韩医师协会等单位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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