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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首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其中包括耳穴压豆、穴位按摩、刮痧艾灸拔罐(真空罐)等5项常用中医护理服务项目。

《方案》确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9市作为“网约护士”试点地区,服务对象为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母婴人群以及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输液等创伤性且医疗安全风险大的护理项目不在试点项目之列。

《方案》还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和机构资质作出规定。要求护理人员至少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医院应具备或已依托可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天津、江苏、上海、浙江、广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目前,北京市、天津市均已出台相关文件,划定“网约护士”服务范围。北京市划定的25项和天津市划定的32项护理项目中均不包含中医药项目。今年3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耳穴压豆和穴位敷贴2项中医药护理项目纳入其中。目前浙江省方案仍在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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