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网
首页 --> 中医信息 --> 中医新闻 -->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实施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实施

10月27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0月27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强调,要发挥中医药在公卫事件中的医疗救治作用。

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本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救治能力,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中医药救治方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救治和康复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264942(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中医药救治  中西医联合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中药口服制剂先进制造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启动        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深入华石镇中心小学宣传中医药文化

>> 返回中医新闻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03-2018 zhz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010-87264942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投诉电话:010-87264942 举报邮箱:tousu@zhzyw.org
版权所有:中医中药网
中医保健
中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