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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

日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

日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从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管理、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3个方便明确了该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工作。

根据《通知》,各中医医疗机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发热病人留观制度、医护人员标准防护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障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急诊科、呼吸科等重点岗位人员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同时规范开展中医技术服务。

《通知》明确,各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暂不具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的中医医院可与当地综合医院、疾控机构或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合作开展核酸检测。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对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相关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加强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前期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中医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各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同时加大互联网医院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线上诊疗和咨询、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动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建设,有序分配医疗资源,引导患者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分级诊疗,减少跨区域异地流动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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