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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基地实施科研专项管理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印发两个“管理办法”,提出设立局级科研专项以解决基地病种研究的重点问题和关键技术。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印发两个“管理办法”,提出设立局级科研专项以解决基地病种研究的重点问题和关键技术,同时要求每个基地要建立不少于3家的科研协作单位,以开放协作的研究机制,有效整合相关优势资源,提升重点病种研究水平。这是该局经过一年多时间酝酿筹备,在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运行机制、组织模式方面推出的两项创新性举措。

  面向全国,突破科研关键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指出,该专项经费主要由各基地筹措,专项课题面向全国组织申报,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专项支持范围以国家确定的基地重点病种为主,可涉及部分拓展病种。内容原则上为需要联合协作开展的应用基础及应用类研究。

  基地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专项课题。病种研究基地牵头的专项课题数量及经费额度均不得超过60%。非病种研究基地的牵头单位必须和病种研究基地签订任务协作和成果共享协议。

  项目受理由病种研究基地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评审情况和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核后下达专项立项计划,并与相关各方共同签订《任务书》,明确任务和相关机制。

  协同作战,提升研究水平

  “国家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协作单位管理办法”提出,每个基地要建立不少于3家的科研协作单位,以提高基地重点病种临床疗效和研究水平,加强基地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建立中医临床科研运行新模式,同时提高基地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能力

  凡具有一定科研实力,能够形成或提供某一方面协作研究或科技支撑的机构,均可作为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在相关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技计划和建设规划中,享有与基地建设单位同等优先资格。

  协作双方将承担以下任务:围绕重点病种研究的中医临床疗效和特色,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共同提高重点病种临床疗效、研究水平和能力,提供循证医学证据,提高研究成果的显示度;通过共建实验室、研究室等形式,共同提高研究技术,完善管理机制,为基地业务建设提供能力支撑,加强基地中医临床研究的平台建设;围绕基地重点病种,共同研发特色制剂和中药新药,开发仪器设备,提高基地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通过共同培养、人才流动等方式,提高基地研究队伍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研究队伍的人才结构;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促进和提高。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是迄今为止国家投入最大的中医专项,共有16家基地建设单位,针对中风病、心血管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14个重点病种展开研究。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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