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强调研中医药法贯彻实施
4月8~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赴浙江、上海调研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听取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和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对配套文件制定的意见,实地考察中医诊所机构。
在浙江杭州,王国强主持召开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座谈会,听取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医疗机构等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同志的发言。他指出,要提高认识,准确领会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扶持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王国强提出,加快推进中医药法配套制度建设,一要坚持放管结合,创新和规范并重。一方面,改革制度、简化流程、保障权益、优化服务,真正做到“放”;另一方面,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管”。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可操作性。围绕配套文件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在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注重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衔接统一,稳妥推进。一方面是处理好“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原则,既要保证与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又要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梳理,进行必要的改、废、释,及时清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中医药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注重考虑目前中医类诊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等执业现状,做到政策出台后稳妥、有序,确保“能把控、可监管”,防止出现政策导向偏差,产生大的不良影响。
王国强对切实推动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中医药法,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及时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相关规定,为保障法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创造条件。二要加快推进中医药法配套文件制定工作,针对相关制度涉及的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确保法律不“延时”,不“打折扣”。三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履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法定职责,保证中医药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
王国强还深入上海群力草药店、蔡同德堂中医门诊部了解中医诊所运行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蒋健、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余海洋陪同调研,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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