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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提升考试准入条件、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及细化表彰规定等措施,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和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

《规定》鼓励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入学历门槛从中专提高到大专,对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中药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人员,要求工作年限由满三年修改为不限,对具有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人员,要求工作年限由满三年降为满一年。《规定》还明确了对出租出借执业药师注册证行为的处理规定。

《办法》将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限定为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更加突出执业药师的专业性特点。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264942(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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