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网
首页 --> 中医信息 --> 中医新闻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40条违规广告立即停止播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40条违规广告立即停止播出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相关违规广告。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相关违规广告。

通知指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期发现,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时长超时等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规定。

其中,宣传“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唐通50·清除糖毒”“名医养生堂·天山雪莲”“苗医健康汇·苗祖定喘方”“药王宝典·苗家活骨方”“蒙药传奇·蒙药心脑方”“祝眠晚餐”“蒙医老膏方”“糖特邦化糖贴”“科学健康·方雪清康”“探索发现·活性多肽与人类健康”“探索·奇闻怪事”“健康一点通·细胞”“全国小儿脑瘫康复专项基金”“全国癫痫病专项救助基金”“怪字奇书·苗老八远红外磁疗巴布贴”“王焘吪唐膏”“齐门缩泉丸”“稳压宝穴位足贴”“新乐盛育发黄金参方”“糖御医牌远红外贴”“揉药老方”“给胰岛做保健并发症不再犯·唐得屏”“股骨头修复与再造手术”“唐大夫远红外贴”“百姓话题·陈氏驴皮祛斑膏”“花康牌香格里拉高原皇蜜”“彝药传奇·彝族降糖方”“美丽爱分享·素颜水光肌原液”“走进云南·松花粉”“水木堂黑浆养黑露”等产品或服务的广告,时长均长达10~30分钟,违反了总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广告单条不得超过1分钟的规定。同时,上述广告还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或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夸张、夸大宣传,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等违规问题。

另外,宣传“秘鲁玛卡动力裤”的医疗保健品广告,属总局明令禁止播出的宣传提高性功能产品的广告。宣传“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灸出好身材中科灸宜寿”“樊大夫1日瘦身汤”“瘦身大美人陈氏冰火灸”“灸肚脐减肥肉一灸瘦”“吃豆子消肚子泰国鹰嘴豆”“极融大肚子灸”的医药保健品广告,属总局明令禁止播出的宣传减肥产品的广告。

通知强调,根据《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264942(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违规广告  苗仙咳喘方  苗家活骨方  蒙药心脑方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望京医院教授孟和在京逝世        下一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

>> 返回中医新闻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相关链接
    无相关新闻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03-2012 zhz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010-87264942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投诉电话:010-87264942 举报邮箱:tousu@zhzyw.org
版权所有:中医中药网
中医保健
中医特色